公寓服务中心因工作需要,诚聘2名生活指导老师。
1、条件:专科以上学历,身体健康,年龄40-60岁,以前从事管理工作或教师优先。
2、工资待遇:两个月试用期,1050元/月
正式录用后,执行各公寓楼生活老师工资标准。
报名地点:4#公寓楼108、128房间,
联系人: 雷永青
电话:5951622 5953969
公寓服务中心
2012年4月1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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