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工程依法进行招标,于2015年7月20日在物业中心会议室开标,经评标委员会评审,确定包头市新园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为中标单位,现予以公示。
公示时间2015年7月22日至2015年7月26日,公示期间可通过电话来访反映情况。监督部门受理有单位公章和个人真实署名、反映真实情况的举报。
受理部门:校纪委办公室(监审处)联系电话:0472-5951590 0472-595158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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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年7月2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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